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有什么不同?
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都是保證金,也是為了保證一些活動能夠順利舉行、維護主辦方利益而采用金錢上保障的事情,盡管它們很類似但也有本質(zhì)上的差別,那么,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有什么不同?西北國際招標代理小編為你講解這方面知識。
一、基本定義的不同
1、在我國的法律制度中,投標保證金在業(yè)主招標中作為選擇項出現(xiàn)的,而且僅僅在工程施工招標中才使用,在工程的勘察、設計及監(jiān)理的招標中并不需要投標保證金。
2、而履約保證金既不同于定金,也不同于預付款,更不同于保證。履約保證金也不同于預付款。預付款是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前提前支付合同約定價款。以幫助義務人能更好地履行合同,屬于履行的一部分。
二、投標保證金與履約保證金的區(qū)別
1.提交主體
投標保證金由所有投標人提交;履約保證金僅由中標人提交。
2.保證金的期限
投標保證金應在招標文件規(guī)定的投標保證金期限內(nèi)提交,一般在投標同時提交;履約保證金應在簽定正式施工合同前提交;投標保證金返還時間為簽定施工合同或提供履約保證時的第28天;履約保證金返還時間為工程經(jīng)驗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約定時間。
3.后果
沒有按照招標文件提交投標保證金或所提供的投標保證金有瑕疵的,按廢標處理;提交投標保證金但違反下述方投標保證金的兩種情況之一,沒收投標保證金;沒有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,將失去訂立合同的資格,并沒收投標保證金。提交履約保證金方不履行合同,接受方可按合同約定沒收保證金,并不以此為限;接受方不履行合同,須向提交方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,并不以此為限。
4.目的
投標保證金的目的有二:其一,投標人在有效期內(nèi)不能撤回其投標文件;一旦中標,必須在規(guī)定期限內(nèi)提交履約保證金或簽署合同。履約保證金的目的保證完全履行合同,主要要保證按合同約定的質(zhì)量和工期條款履行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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